招聘3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旗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参照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相关工作要求,旗应急管理局拟招聘3名综合行政技术检查员(2名非煤矿山领域、1名煤矿领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非煤矿山领域、1名煤矿领域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详见附件1)。
(一)岗位信息
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按照旗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对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或驻矿(企)检查;
2.协助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3.督促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4.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5.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6.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完成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地点
西乌旗应急管理局及监管范围企业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三、薪酬待遇
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工资待遇执行年薪制(非煤矿山、煤矿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年薪18万元,以上工资待遇均含税,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意外险、差旅费等费用)。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即工资总额(合同中约定)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占工资总额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40%)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工资申请旗财政拨付,个人相关税费由旗应急管理局代为扣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12月14日前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凭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邮箱(xwqajj@163.com)或者送至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创业大厦7楼702),报名联系电话:0479-3527919。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工作组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只能用汉语答题。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递补。
(四)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由旗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旗应急管理局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聘用期限、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等内容。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