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01
企业基本情况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控股子公司,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白音华经济开发区,主营锌冶炼业务。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具备雄厚实力,注册资本金达16.88亿元,总资产17亿元,拥有年产锌锭12.5万吨、硫酸21万吨的产能。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设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荣获43项专利,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
02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确保招聘流程规范、透明,选拔出真正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
03
招聘组织架构
成立专业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涵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用人部门负责人。
(一)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筹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整理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等工作。
(二)用人部门
明确岗位需求,参与面试环节,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进行精准评估。
(三)纪检监察室
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04
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05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职业信誉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人员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任职期间,对工作单位造成过重大失误或导致重大损失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形式的人员;
06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公示、体检、注册等相关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7日
对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并按以上顺序在文件夹内命名并排序,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等内容进行查验,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依次比较下一位小数确定排名。
(3)笔试试卷只提供汉语试卷,需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3:1,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依次比较下一位小数确定排名。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背景调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
(七)公示
公司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到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07
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间薪酬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参照公司中层副职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08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认真查看招聘系统发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并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填报招聘系统信息有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此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谎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479-2202007
报名咨询电话:18247921312
报名邮箱:xatxzhaopin@126.com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本文转自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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