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
为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包头稀土高新区所属学校实际需要,拟开展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教师4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高中教师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地理3名,政治1名,日语1名。
初中教师13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
小学教师17名: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4名,道德与法治1名,科学1名,信息技术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8日(不含)至2007年11月28日(含)出生。
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将赴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校园招聘,实行岗位递减,上一考点招满的岗位不再作为下一考点招聘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剩余情况,确定下一考点事宜,具体时间、所赴院校等事项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网、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相关高校招就网等官方平台及时发布。
(一)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网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其他考点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网报流程: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确认提交。
2.网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登录报名系统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2544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信息、同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后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
学历经历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3.现场宣讲、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为便于后期成绩查询,现场报名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也需同步完成网络报名)。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各高校招就网。
4.报名提供资料清单(具体步骤)
(1)网上报名材料清单
①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
③上传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④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原件;
⑤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上传扫描件(见附件3);
⑥报考人员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及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①《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个人简历一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国外留学生须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④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⑤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提交原件(见附件3)
⑦报考人员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及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上传(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⑧《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供)
特别提醒:
1.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2.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及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执行,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个岗位且只能参加1次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3.所有网络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的考点和岗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网络报名选择的考点需与现场确认的考点一致;本考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列入下一考点招聘计划,考生可参加下一考点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经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其中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包头稀土高新区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同时通过微信群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使用现行教材,考生独立备课、设计教案、限时试讲。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及题目,同一时段同科目考生使用同一套试题。备课20分钟,试讲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应聘者面试成绩须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现场评分,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
(四)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网、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生所在考点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生所在考点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网、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生所在考点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待遇
(一)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
(二)安家补贴待遇
1.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学历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以上高校),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2.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学历学位的本科生,每人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3.取得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学历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以上高校),每人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4.取得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学历学位的本科生或本科毕业于以上院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5.取得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以上高校),每人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
6.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学历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非以上高校),每人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在校园招聘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三)校园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网、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四)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校园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拟聘用人员纳入常态化管理后,若享受安家补贴人员在5年内辞职或调离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同时须一次性退还安家补贴。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0472——5311003;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2——5305592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三)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