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1个岗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学科教师20人。
第一中学:语文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体育2人。
职业中学:政治2人、计算机2人、历史1人、地理1人、专业课教师化学类2人、机械类2人。
引进计划将根据学科岗位和应聘情况,经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做适当调整。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为国内高校公办全日制本科)。
3.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须为国内高校公办全日制本科)
4.报考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5.应聘人员应具备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岗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开引进公告
公开引进公告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xixian.gov.cn/)、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imnu.nmbys.cn/campus)发布。
(二)现场报名(11月8日上午9:00-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区招聘会)
报名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
1.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
2.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奖励或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招聘会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2026年8月12日前到林西县教育局206室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期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可在2026年8月12日前提供。
(四)面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时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设备,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要有适量的板书内容。引进教师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与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签订协议。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审核档案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考察、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人员,出现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6.对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林西县第一中学、职业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在教育系统中小学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教师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三)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555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