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5人40个岗位
根据《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试行)》(赤机编发〔2025〕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赤峰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结合医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详见《赤峰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及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
4.应聘人员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以《岗位表》为准)。有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申报证明(自行开具上传扫描图片)。护理岗位1、2及康复中心技师岗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毕业的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被录取报到时必须按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成绩单(需要提供住培证、护士资格证的岗位在未取得住培证、护士资格证时可提供住培考试合格成绩单、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2025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19日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222.74.69.242:28080/recruitment/,实名认证注册,并在人员相关信息里面的个人填报模块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均上传图片格式,不要上传PDF)。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近一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住培证(或住培考试合格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上传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不限)、二代身份证正面;
4.招聘岗位所要求应聘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不需要相关证件的岗位不用上传,如上传模块不够可合并上传。
6.上传《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图片格式。
7.报名时间: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护理研究生)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点起至2025年9月24日下午4:30分止。统招全日制本科(含护理研究生)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点起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4:30分止(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30为报名时间。中午12:00至下午2:30之间、周六、日休息日不受理报名)。2025年9月26日下午3:00至4:30分开放全部岗位。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材料由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原件照,从报名开始到结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并扫码入通知群。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通知群内通知并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材料及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考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上传照片,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减少或取消相关专业计划。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测试方向为西医综合、护理综合及相关岗位知识。考生自备2B铅笔及黑色中性笔,填涂答题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或通知群内查询考生笔试个人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工作部分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无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末位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为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证件进行复审。
3.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与职业素养、沟通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动机与职业规划等多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选择,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在赤峰学院附属官网或通知群内查询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结果经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党委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赤峰学院党委。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控制数人员管理,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
2.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纪检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0476-5973560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15:30-17:00(工作日期间)。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