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7人14个岗位
根据《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列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学历、学位要求:
(1)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2)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3)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限定为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4)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
7.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
8.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8日(不含)至2007年7月28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初试)、面试(播音主持岗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8:30--8月1日16:00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报名结束后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二)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
1.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通过后根据评价表开展自我评价。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人才评价小组对报名人员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融媒体播音主持岗采取初试(身高、体重测量+提供学历相关材料+提供一段2分钟以内新闻播报视频)的方式进行。(1)身高、体重须在岗位要求范围内,不符合的不进入下一环节。(2)身高、体重合格人员提交学历相关材料。(3)提交一段新闻播报视频,内容自选。视频要求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比例为16:9,画质分辨率在720p以上,考生将视频刻录光盘后提交。考官组根据考生提供的视频进行打分,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3.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系统打印);
(2)《2025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融媒体岗位不需要提交此项);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8)融媒体播音主持岗位提供初试视频材料(刻录光盘);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评价结束后,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5.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评(初试)资格。
6.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奈曼旗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奈曼旗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1)融媒体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主持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长5分钟,现场主持时长5分钟。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8分钟。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融媒体播音主持岗位总成绩=初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其他岗位总成绩=人才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人才测评(融媒体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人才测评(融媒体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机构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的全过程。
在引进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25年本科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聘用文件下发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引进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学历学位证俱全“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万元;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初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本公告由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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