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3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第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隶属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60年来,四公司始终秉持艰苦奋斗的行业精神,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行性作用,地质找矿硕果累累,拥有资质8个: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土地规划机构丙级、安全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资质。
现有职工861人,在职270人,其中事业职工136人,注册职工134人,退休职工591人。正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43人,工程师80人。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技术涵盖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测量测绘、探矿工程、分析测试等诸多领域。形成了以金属非金属矿产勘查为主体,其他专业为辅,彼此衔接,相互支持的专业体系。
二、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人数为2名,因当年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现重新招聘;2025年计划招聘人数为5名,共计招聘人数为7名,具体如下:
(一)资源勘查、地质专业技术员:4名;
(二)会计、审计管理专业人员:1名;
(三)化验技术员:2名;
三、招聘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薛全君(总经理)
副组长:冶建军
成员:薛志刚王燕慧冶建军
郭龙龙李峰王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机构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制度规定,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应聘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
4.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残疾;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6.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0.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各岗位详细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公告于我公司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8:30至2025年7月11日17:00。对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下列证件或材料:
(1)《应聘报名表》(模版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并按以上顺序在文件夹内命名并排序,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70036093@qq.com。
5.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表》相关信息。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从高中就读起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5年7月18日17:00。
1.招聘工作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生产部门双人审查,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等内容进行查验,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全的,采取电话回复,须在2日内提交补充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关注公司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以获取资格审查结果。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具体递补次数,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笔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我公司成立笔试命题小组,负责笔试部分题库的建立和试题的抽取及组卷。
组长:薛全君
组员:薛志刚、冶建军、郭龙龙、李峰(专业知识)、陈秀娟(专业知识)、高利刚、田亮亮(公共基础)、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9:30
地点:内蒙古地勘四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4)成绩加权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成绩÷1.5)×100%。
(5)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官组成员如下:
主考官:薛全君
考官:薛志刚王燕慧冶建军郭龙龙李峰
记分员:丁慧琼
监督员:常婷李玲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5年8月1日10:00,地勘四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五)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
公司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司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方式:采用面审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公司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录用资格。
3.与拟录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依法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转正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各环节的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相关生产部门负责,并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组织实施。各招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做好招聘工作。要妥善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突发事件和信访纠纷,为构建和谐考试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受理应聘人员的投诉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平稳进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关注我公司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相关应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内蒙古第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8308052
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474-8308071
(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7:30)
报名邮箱:700360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