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人公告
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人公告
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2人2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6 09:00-2025/6/16 17:0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教育系统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


  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


  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国(境)外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研究生学历人员(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升本、专升硕);


  7.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体现的专业须与《计划表》要求的专业一致,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学历和专业层次要与招考条件一一对应,不得交叉使用;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兴安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lht.gov.cn/)。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17:00,逾期不候。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到邮箱,邮箱号详见《计划表》: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证明。


  ②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③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表》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联系方式确保准确畅通,出现错填、无法接通后果自负。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②应聘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凡因《报名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应聘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引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引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并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引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于岗位条件及资格审核遇到的问题,应聘人员可拨打《计划表》中岗位后附的联系电话咨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定于乌兰浩特市教育局(五一北大路22-1)一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工作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报名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3)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评估程序。


  (四)评估


  1.评估不设置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评估采取笔试+面试(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


  3.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评估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日。未经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lh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应聘人员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次引才工作笔试、面试等评估环节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信岗位解析等课程内容,切勿上当受骗。


  7.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8.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1: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99698/0482-829951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