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3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全资子企业,公司地址位于通辽市新城区,注册资金849万元。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支以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地质找矿、桩基础施工、工程测量、生态修复为主的综合性地勘单位。公司拥有各类资质7项,下设2个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206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51人,初级职称33人,包括注册岩土工程师3人、注册测绘师2人。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遍及自治区各盟市及周边省区,曾获原地矿部地质找水三等奖,在地勘市场相对低迷的形势下,仍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态势,以真诚的服务赢得了业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不断推动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透明、择优”的人才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地质矿产专业技术员:2人。
2、水工环专业技术员:1人。
3、物化探专业技术员:1人。
(详见附件1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需求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制度规定,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准;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能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详细招聘条件见《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需求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5年取得学位、毕业证书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7.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1.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2.其它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至7月10日17:30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职人员,请登录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http://sw4y.nmgmr.com.cn)查看公告。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一同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nmgdsskgs@163.com,文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
笔试开考比例(暂定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我公司网站上公布。
(4)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地点:通辽市新城区999-24号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17楼会议室。
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公司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6)公示
在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道及聘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确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转正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野外津贴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本公告由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新城区999-24号(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文婷北扬
座机电话:0475--6199992
邮箱:nmgdsskgs@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475-619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