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察右中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6-0511:21:00作者:察右中旗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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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察右中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确定安置公益性岗位职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必须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在我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2.有适应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的;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四岗位待遇
(一)补贴标准: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工作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上岗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开始报名,报名者持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须所在地苏木乡镇、社区、旗就业服务中心三级机构签字盖章);
2.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3.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清晰、完整、准确)。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提供低保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线下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线上报名人员可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格式为应聘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wlcbscyzqjyjbgs@163.com。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察右中旗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管理:对拟聘用人员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益性岗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此公益性岗位招聘根据招聘登记,认定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安置到相应单位指定岗位,并签订用工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官网、“察右中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者要及时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
2.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讯不畅通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察右中旗就业服务中心(旗政务中心427、430室)
联系人:韩小英、何春燕
咨询电话:0474-5902644
察右中旗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文化程度 |
2寸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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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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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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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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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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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打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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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失业人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失地农牧民 |
残疾人员 |
长期失业人员 |
就业困难的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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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状况 |
姓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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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编号:年月日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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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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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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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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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时间 |
就业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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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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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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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条件和程序,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此业务将于个人信用挂钩,并计入相关征信系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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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
□大龄失业人员 |
□残疾人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失地农牧民 |
□长期失业人员 |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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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况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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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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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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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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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批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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