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个岗位
随着我院用业务量不断增大,现有护理人员已不能满足临床需求,为解决人员严重紧缺问题,经院党委会通过,报请卫生健康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护理人员,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38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次招聘办法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未妊娠)或心理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起点大专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具备学士学位)。
(2)、具备护士执业注册资格。
(3)、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
注: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和有不良行为的;
3、有过违纪违法处分的;
4、工作经历及身体健康状况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兴城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到我院人事劳资科报名。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7日(每日8:00-16:30)。
2.资格审查:人事科审核报名人资格。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护士执业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无违法违纪证明,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护理专业分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各项分值各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60分及格,权重占40%,技能操作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20%,取理论成绩及格,综合成绩排名取前25位,如末位出现并列,取技能操作成绩优先者。
(1)理论考试:基础知识方面内容,考试时间为80分钟。
(2)技能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技能考试。
(3)面试:包括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等。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附加妊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5、试用期考核:通过三个月的试用和培训后,再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兴城市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7、医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的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留存监督资料。
8、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享有五险。一年后符合同工同酬条件者实行同工同酬。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无违法违纪证明;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白大衣(无特殊标记)及碳素笔。
报名地点:兴城市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机关楼二楼)
联系电话:5134707联系人: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