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会计兼任档案员1名。
三、相关待遇
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要求:1、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2、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招聘工作监督组。
领导小组下设人事科,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招聘监督工作。举报电话:6872877。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公众号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8: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海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主任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025年9月5日下午13:30进行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中心招聘工作监督组监督下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人事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此外,正式录用后,如本中心有空岗需要调岗,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