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3个岗位
为保障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专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研究决定通过选调方式面向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学校公开选调12名优秀教师,面向市直各事业单位选调2名财务人员、1名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性质与职责
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葫芦岛市教育局、具有公益属性的专门教育学校,主要承担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重要职责,致力于帮助学生纠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全人格,习得文化知识,培养职业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二、选调教师数量
教学岗位:选调教师12人;
非教学岗位:财务岗位2人;校医岗位1人。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1.选调范围:12名教师在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中选调;3名非教学人员(财务2名、校医1名)在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
2.选调对象:
教师岗位: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中,持有教师资格证,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基础教育学科类教师(不含幼儿园)均可报名。
财务岗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级别会计资格证书,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校医岗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处于见习期和服务期内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8:30—11:30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一楼教室(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2025年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报名材料中原件当场返还,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葫芦岛市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无考核资格。报名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市教育局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转人员。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选调岗位数时,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竞聘。竞聘以演讲的形式开展,可结合个人任教(工作)经历、教育理念、未来工作规划等内容,主题明确、观点鲜明,体现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专业思考。竞聘成绩当场评判,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数(教师12人、财务人员2人、校医1人)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三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①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确定考察对象。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转人员。由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社局办理调转手续。
咨询电话:3152663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