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0人18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8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80名,其中中职教师2名、中小学教师70名、心理辅导员4名、幼儿园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5年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龙港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初中、中职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岗位相应学科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2025年8月31日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4)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9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
2.心理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专业、资格证要求:具有心理学类专业毕业证书、心理健康咨询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能力建设中心颁发)、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合格证书(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颁发)、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颁发)之一即可。
(4)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9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和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gq.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gq.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lgqjyj2025.zhaopin.com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429-3055821监督电话:0429-305582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至7月30日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正常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数额,并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报《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须本人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2025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另外提交手写签名的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2);
(三)报名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支付考试费100元(需用考生本人实名制登记的银行卡或网上银行通过手机银行或线下柜台进行支付,支付备注学科+姓名+身份证后6位数字)。汇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款账号:20006611107000000035
收款银行:葫芦岛银行龙祥支行
考试费支付成功后于2025年7月31日18时之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缴费凭证,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小学班主任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其他中小学及中职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心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心理咨询技能两科,卷面总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阶段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查。区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
依据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名单。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进行微型课和技能展示;中小学其它学科教师岗位只进行微型课。心理辅导员岗位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按照4:6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分并列者按照“五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包括预备党员);③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④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⑤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进行择岗,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择岗人选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择岗
应聘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本公告中“五优先”的原则依次进行排序择岗,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包括预备党员);③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④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⑤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选择岗位时,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岗位选择后出现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程序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者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及各环节公告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等手续,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