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振兴院”)是由东北大学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指导的新型智库。振兴院以东北振兴理论和政策研究为特色,为中央政府和东北地区各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研究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专职研究人员1名。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振兴院的任务要求,开展东北振兴理论和政策研究,撰写咨政建议,编辑学术刊物,同时参与东北振兴论坛、东北振兴大讲堂、东北振兴专家座谈会等社会活动组织工作。
二、聘用形式
被聘用人员为东北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属科学研究系列,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订立聘用合同。首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的续订、变更及考核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后,工资、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住房等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于符合东北大学“引进人才”条件者可享受东北大学“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品行和责任感。
(2)具有经济学(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备相关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教育情况、工作情况、教学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兼职情况、出版书刊、发表论文情况等。
(2)个人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特点和兴趣的概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
(3)最有价值的代表作全文若干篇(扫描件)。
(4)高中毕业后各阶段教育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扫描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姓名。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个人履历须保持连续,不得中断。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24-83656509
邮箱地址:zgdbzxyj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