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有效缓解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5〕407号),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计划招募4名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和岗位
建昌县招募动物防疫专员4名(非正式编制),详见《2025年建昌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5.畜牧兽医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被招募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报考岗位的动监所业务所辖乡镇。
(二)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公益岗、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宏锋,联系电话:0429-7719007。
3.报名地点:建昌县农业大厦七楼东侧,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建昌县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需提供从业企业工作和技术骨干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名,工作和技术骨干证明要包含个人信息、职位、工作成效、企业评价等内容)、从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从业企业相关的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需提供执业兽医证书(乡村兽医)证书(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区域动监所提供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政治审查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理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动物防疫、疾病诊断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面试:各岗位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排序的,通过面试加试予以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岗位名次先后进行替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拟招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核无异议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服务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并通知如期到岗。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定聘用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
四、职责与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任岗位职责,同时还包括以下四类工作任务: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为县农业农村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待遇。
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按每人每工作年度3万元标准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给予补助。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县农业农村局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人员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绩效管理。
(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