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根据县委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组织开展“归雁”人员公开补充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招聘岗位。本次补充招聘涉及6个乡镇、管委会,共提供工作岗位10个,不空缺的村不参与本次招聘。
2.招聘要求。参聘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本县户籍且户籍地在本村或本乡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至时间要求在2023年10月之前,否则不予聘用。对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经县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从事农村工作的;
10.现役军人;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农村工作的;
12.有其他影响选聘规定情形的;
13.上述情形如有瞒报,经审查发现后,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本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乡镇、管委会。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如到上述截止日期仍有村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则该村报名户籍条件放宽到本乡镇(仅限本乡镇内没有参加此次补充招聘的村),报名时间顺延2天,截至11月2日。
4.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在报名时微信扫码进入“考务通知群”,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群通知导致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5.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考村书记(主任)助理人员审批表》(附件1)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发放准考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照片粘贴处需自行粘贴与报名登记表同版1寸照片,准考证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各乡镇、管委会党(工)委根据报名要求的户籍、学历、年龄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县委组织部复审,复审通过后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试卷主要测试“归雁”人员岗位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100分。开考比例为1:2,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重新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如身份条件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被公务员(事业单位)录取聘任(限三个月内)形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桓仁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后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名额分配数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在下次“归雁行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可在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人员中进行考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并体检、政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其它要求
“归雁”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可根据村“两委”换届时间做适当调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聘用期满由乡镇、管委会党(工)委结合“归雁”人员履职表现等情况提出续聘、解聘初步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确定。续聘期限一般不超过首次聘用期限。
三、日常管理与考核
1.日常管理。“归雁”人员到村任职后,由本乡镇、管委会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县委组织部不定期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其在岗情况。“归雁”人员必须在村工作,乡镇、管委会或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人事档案由各乡镇、管委会党(工)委负责密封保管,不得他人借用,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2.工作考核。“归雁”人员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及所属乡镇、管委会党(工)委组织实施。考核过程中注重听取乡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重点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一般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续聘解聘、发放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归雁”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比例的一般不超过本乡镇、管委会“归雁”人员总数的25%。考核等次由乡镇、管委会党(工)委确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对“归雁”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整意见。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反映差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情况的,予以辞退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报酬待遇为2600元/月,由县财政统一划拨,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999.11元,个人月缴415.99元),预计实领月工资2184.01元。工作期间,成绩显著、党员群众认可的,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选举或任命为村党组织负责人;也可依据《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参加村委会选举;任村党组织书记后,工作优秀的、符合辽宁省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组织推荐参加选拔考试。通过换届等方式,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归雁”人员薪酬,由所在乡镇、管委会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能兼得。各乡镇、管委会可结合“归雁”人员履职和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绩效工资奖励。
2023年桓仁县公开补充招聘“归雁”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乡镇、管委会 |
招聘村 |
名额 |
1 |
桓仁镇(3人) |
六道河子村 |
1 |
2 |
平原城村 |
1 |
|
3 |
西关村 |
1 |
|
4 |
八里甸子镇(2人) |
柞木台子村 |
1 |
5 |
马鹿泡村 |
1 |
|
6 |
向阳乡(2人) |
北岔村 |
1 |
7 |
爬宝村 |
1 |
|
8 |
古城镇(1人) |
江南村 |
1 |
9 |
沙尖子镇(1人) |
影壁山村 |
1 |
10 |
木盂子管委会(1人) |
暖河子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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