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7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招聘人数:15人。具体工作岗位见下表:
岗位类别 |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招聘 人数 |
工作地点 |
客户服务 岗位 |
1 |
热线接听员 |
负责热线电话接听及职工诉求处理等相关工作。 |
6 |
沈阳市城区 |
管理部窗口岗位 |
2 |
城区管理部 综合窗口服务人员 |
负责公积金综合窗口业务和文字综合等事务工作。 |
4 |
沈阳市城区 |
3 |
郊县管理部综合窗口服务人员 |
1 |
法库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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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埠管理部 综合窗口服务人员 |
1 |
丹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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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大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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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内蒙古通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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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 岗位 |
7 |
其他业务岗位 |
负责公积金综合业务和文字综合等事务工作。 |
1 |
沈阳市城区 |
(二)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制人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按合同管理。
(三)薪资待遇:聘用员工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按照市财政预算执行,正常缴纳五险一金,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形象端正良好,举止大方得体,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熟练掌握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无法解除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ygjj.shenyang.gov.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线上报名
1.11月14日—11月18日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具体见附件),投递材料进行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3.以下五项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sykfdx2021@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序号+身份证号码。
(1)报名表(Excel版)
(2)身份证图片;
(3)毕业证图片;
(4)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获取方式如下图: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后,对提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如遇疑问或需要补充资料,将通过报考手机与报考人联络,请注意保持报考手机畅通;
2.11月24日上午请报考人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ygjj.shenyang.gov.cn/)或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核结果,以及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具体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1.笔试考题范围主要为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内容;
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进入面试;
3.面试前对所有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报考相关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5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试用考察
根据拟签订的合同期限,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自动解除。
(七)聘用
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要求
1.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3.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的可向机关纪委反映。
报考咨询电话:22527280 23943698
纪律监督电话:22527243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6u97
附件:
附件: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员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