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定点屠宰场检疫监管,扎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因业务扩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2名。动物检疫协检员主要职责:协助官方兽医从事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外来动物及产品报验工作和现场采样工作等。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工作分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任职资格(符合之一)
1.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等相关专业学历;
2.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
3.已备案为乡村兽医;
4.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取得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6.担任村级动物防疫员满五年。
(三)其他
年龄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高中及以上学历,尤溪本地户籍,身体健康,需有健康证,能适应夜间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具有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城关镇七五路68号)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598—6323139。
4.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照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
(2)报考费用:本次报考免报考费用。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与考核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与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选,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由尤溪县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期二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本次招聘的动物检疫协检员基本工资核定标准为每月1900元,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