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松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4名(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辅助执法人员4人,性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沟通亲和力,语言表达清晰流畅。
4、松溪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退役军人、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⑥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的;
⑦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执法人员工作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与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线下报名地点: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第一间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2333697,联系人:叶女士。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松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毕业证(附学信网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和递补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缺席或政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
辅助执法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松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松人综〔2023〕28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3、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18020942015。
4、未尽事宜由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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