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扫描公告里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报名岗位、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相关证件原件。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的,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4)已就业的,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如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四
审查与考试
单位将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校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采取仅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政审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天内,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原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六
聘用与待遇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拟为劳务派遣方式。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中心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中心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至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期限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由我中心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