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安市社会福利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社会福利事业,富有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可能影响儿童照料的其它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一定的儿童生理、心理、营养、保健、教育及常见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的基本知识。
6.无虐待、遗弃、暴力伤害儿童等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社会福利中心保育员1名。
2.岗位职责:负责福利院儿童的日常照料工作,处理儿童生活、就医和就学教育等事宜,对在院儿童履行管护、教育责任,促使其健康成长,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女性,初中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含)以内(1975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或有康复治疗、特殊教育、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技能者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1.薪酬:执行南安市民政局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制度;
2.福利:缴纳三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福利、提供餐补等。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咨询电话:0595-86363101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5.报名地点:南安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楼一楼办公室(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
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