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成立,系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航、房建项目的代建管理以及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爱企爱岗,认可并愿意践行省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和海航公司的企业文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3.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
4.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
岗位职责 |
资历学历及年龄要求 |
1 |
工程部副经理1人 |
1.组织开展代建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作。 2.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代建、监理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健全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协助做好与项目业主、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单位等各相关方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 5.协助开展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工程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养、考核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本科及以上学历,港口与航道工程、土木工程等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5.具有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工作经验优先; 6.具有国有企业部门副职及以上(或相当职级)履职经历优先; 7.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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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部 主管1人 |
1.负责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各阶段成本的编制、审核和控制; 2.负责项目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签证审核、进度款支付审核、结算争议协调等; 3.与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保持高效沟通,妥善解决项目推进的造价争议; 4.熟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工程造价定额、清单计价规范、税费政策、造价信息。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2.具有6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优先。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5年10月31日)。 |
二、社会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报名应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港口集团系统内参加招聘的员工,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由公司综合部受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996001492@qq.com。联系人:柯女士,联系电话:18805992882。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资格审核
公司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简历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与选拔测试。
(三)选拔测试
1.开考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同一招聘岗位连续两次未达1:3比例的,则直接组织报名人员开考,以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考察及体检环节为开考标准。
2.选拔测试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依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需求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知识及必备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4.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按所有考官评分的简单算术平均分予以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约15分钟。应聘人员在结束笔试后按照场次安排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及体检
1.根据选拔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组织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选)。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觉得无一人满足岗位招聘的要求,相应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
2.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考察及体检工作,考察包括政审、背调、审档等环节,个人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3.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省港口集团官网、港航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由综合部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告知办理入职手续有效期。逾期行为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用工合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在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七)正式录用
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
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应严格遵照省港航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港发人资[2024]71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回避制度。
(二)报名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应在应聘阶段如实告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