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财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介绍 |
专业 |
人数 |
其他要求 |
会计人员 |
承担会计工作,了解财务相关知识,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和财务软件操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服务意识。 |
会计 |
1 |
具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且当前从事会计工作;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
备注:本岗位工作地点在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fujian.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张免冠正面彩照照片,打印并签字),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验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5784353@qq.com。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实行网络初审,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7日,初审结果将于10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若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考人数要求: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试安排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者,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或者直接面试考核,具体考试安排(考试类型、考试时间、地点等)由我中心电话通知。
(二)若组织笔试考试,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含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中心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正式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按照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住建厅人事处、厅综合财务处指导,厅机关纪委监督。厅人事处电话:0591-88310209,监督电话:0591-87628176。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招考单位联系人:王国琴,联系电话:(0591)8785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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