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职工,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护站护林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优先考虑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具备林业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护林员岗位工作具有特殊性,应根据天气情况等,服从防火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时间和管护站负责人的统一调配,并做好以下十项工作:一是宣传政策。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保护资源。认真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不受破坏。三是培育资源。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森林营造、林分修复、抚育、封山育林等工作。四是巡山护林。在场防火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日常巡山护林工作,据实记录巡护日志。发现有盗伐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管护站。五是防火灭火。认真履行防火职责,协助林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行为;在重要节假日、农事用火高峰期、高森林火险天气和禁火令发布期间坚持每日巡查,并向管护站汇报当日巡查情况;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向管护站、场领导及防火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参与组织扑救。六是预防灾害。协助林场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场领导及营林科技股报告。协助林场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场领导及防火办公室报告。七是协助办案。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的查处。八是积极处纠。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和其它林业纠纷。九是参与业务。协助做好其他林业工作,如森林资源调查、普查,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推广等。十是参与应急。协助林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扑灭火和防台防汛紧急时期,在林场统一领导下,作为应急处置队伍的组成部分,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林场部署的临时、紧急涉林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参与落实,如违法违规私建坟墓的排查、巡查、监管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管护站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正。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绩效工资5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286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绩效工资5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表(含一寸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zq@fzslwpq.com,打包文件名为:应聘护林员+姓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表(含一寸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在工作时间至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现场报名。
(三)组织面试及公示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公示前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报名咨询电话:0591-87827822、87821890转823
岗位咨询电话:0591-22589422
以上需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