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为满足市属国有企业项目运营需求,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市属国企实际业务开展需要,部分国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国企人才队伍,保障项目高效开展,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含项目聘用)共6名,详见《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聘用制)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七)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
(八)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在近3年内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具体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试成绩公布—社会调查—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永安市埔岭路66号5楼519室。
3.联系人:吴女士。
4.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提供填写完整的《劳务派遣人员(项目聘用制)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查询下载PDF格式)、专业技术证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五年以上造价编制审核工作经验,需提供个人业绩)、近期1寸免冠彩照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投递至邮箱zhongyinglw6670@163.com(压缩包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应聘者无法联系且未及时确认参加应聘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未满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招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各招聘岗位按面试合格分数,由高至低进行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公布名单。
(五)社会调查。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六)体检。体检由体检者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体检对象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带章体检报告单。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递补。应聘人员在面试、社会调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资格审查、面试、社会调查、体检等均通过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工作日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予以聘用;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纪检监察人员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审议决定是否聘用。
(九)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形式及聘用规则
本次聘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并为指定项目服务,用工绑定项目进度:
1.服务期:匹配项目施工期,试用期为2个月;
2.解聘与续聘:试用期内,项目聘用人员若严重违规失职、经考核不符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时解聘,无需提前通知;项目结束后,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或续聘(续聘需重签合同);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岗位工资+证件补贴发放,造价师、质量安全专员的岗位工资均按8万/年包干(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根据聘用企业需要职称类证书及社保转至聘用单位或资格类证件转注至聘用单位予以补贴(质量安全管理岗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员补贴1000元/月;造价师岗位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补贴1000元/月,二级造价师的补贴800元/月,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纪律和监督
(一)纪检监察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面试、体检、社会调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五)招聘未尽事宜,应聘者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8-8810009。
(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8811616。
(七)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