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5年本园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及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非在编合同教师
1.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全日制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之后出生);
4.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编外聘用人员(厨工)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之后出生);
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14.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人数备注
非在编合同教师5名其中顶产假1人(20250916入职)
编外聘用人员
(厨工)1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3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所报岗位,下载相应《报名表》并进行填写。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
《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
附件2.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编外聘用人员(厨工)报名表》
电子报名材料:
1.非在编合同教师:
①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
②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⑥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和“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⑧获奖证书;
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⑩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②-⑩为佐证材料)
2.编外聘用人员(厨工)
①编外聘用人员(厨工)报名表;
②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④学历证书
⑤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②-⑤为佐证材料)
说明: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上述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晰完整扫描同一份PDF)电子版一起打包压缩,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到mxdyzxyey2024@163.com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幼儿园将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具体面试事项,请应聘者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未及时接听者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且不再回复通知,敬请谅解。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幼儿园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公众号、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复审纸质材料:
1.非在编合同教师:
①报名表;
②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⑥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和“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⑧获奖证书;
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⑩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2.编外聘用人员(厨工)
①报名表;
②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④学历证书
⑤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值:
(1)非在编合同教师
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50%)
主题画、弹、唱、跳(内容现场公布)。
②片段教学(占面试总成绩50%)
内容选自省编教材《领域》。(内容现场公布,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说明: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编外聘用人员
面试根据各岗位工作专业要求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岗位专业素养与实操技能等。
(3)注意事项: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
2025年8月25日,报到时间为测试当天上午8:30前。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五星南路5号),地点:三楼多功能厅。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幼儿园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幼儿园组织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要求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再选派到相关幼儿园。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我园根据幼儿园需求统一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说明
(一)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根据岗位录取情况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三)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聘用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聘用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者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九)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说明
(一)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13774681937
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四)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合同教师及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幼儿园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