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4.毕业证等各项证书或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5.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W-2501 |
口腔科医师1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颌面外科学方向)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2023-2025届毕业生; 3.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W-2502 |
口腔科医师2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口腔临床医学(牙体牙髓方向)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2023-2025届毕业生。 |
BW-2503 |
心血管麻醉科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BW-2504 |
消化内镜中心医师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临床医学(消化系病方向)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BW-2505 |
急诊科医师 (金山院区) |
3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2023-2025届毕业生;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BW-2506 |
眼科技师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眼科学、临床医学(眼科学)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2023-2025届毕业生。 |
BW-2507 |
康复科技师1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
BW-2508 |
康复科技师2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BW-2509 |
药学部西药师 |
3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硕士 |
|
BW-2510 |
药学部中药师 |
3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中药学硕士 |
|
BW-2511 |
120指挥调度中心 调度员 |
2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学类院校)、软件工程(技术)、计算机软件 |
1.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责任心强,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 3.普通话标准、熟悉福州方言,听力正常,口齿清楚,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4.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
BW-2512 |
基建办职员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建筑(学)、建筑学硕士 |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2.2023-2025届毕业生。 |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2025年8月20日下午17:00。申诉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福建就业网(网址:www.fj99)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8月21日8:00-8月23日16:00登陆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具体考试、考核等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官网(网址:www.fjsl.com.cn)行政管理栏目-人事专栏—人事招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专业方向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8216070、0591-88618818,联系人:苏老师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选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医院规定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