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16个岗位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5年泉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1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泉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服务不满3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要求
1.一类岗位面向参加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在合格线及以上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不限制原报名岗位。
2.二类岗位面向世界技能大赛入围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优胜奖及以上选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优胜奖及以上选手、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选手等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及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聘。
3.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与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要求一致,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4.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新进教师需承担班主任工作,夜间入住永春校区班主任值班室。
9.岗位条件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8月3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格式)发送至邮箱qzjsxy001@163.com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2025年泉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用A4纸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相片,签名后扫描件);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国外高校毕业人员提供)下载原文件;
5.一类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及成绩截图。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佐证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佐证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四、资格复审
(一)一类岗位依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成绩按岗位1:3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若放弃资格复审,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二)二类岗位不设入闱上限。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泉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qzsjgxx.com)发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教材选用技工教育统编教材,由学院指定并提供,选用的具体教材名称详见岗位要求;片段教学内容在考试前1小时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教材章节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可使用不超过1小时的时间当场备课并使用PPT制作课件,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须采用PPT演示,辅以板书进行。
(二)考试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报考人员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其中,一类岗位考生按原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成绩(含加分)的70%+片段教学成绩的30%合并计算为最终成绩。
成绩在泉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qzsjgxx.com)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由学校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核准后,一类岗位考生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聘3年,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二类岗位考生参照学院兼职教师待遇授课,半年授课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书》,首聘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595-2278595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考试信息将通过泉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qzsjgxx.com)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838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