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30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大田县202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0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具有大田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通过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件,下同)判断年龄和城镇人员(根据有效证件地址对应的城乡划分代码确认所在地域是城镇还是乡村,下同)。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乡级(含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通过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库比对登记失业时间(以审核通过时间为准,下同)连续1年以上(失业登记时间和注销失业登记为同一天的,以上一条失业登记审核时间为失业登记开始时间,下同)。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通过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库,比对有参加失业保险记录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农村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核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相关登记信息或提供乡级(含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被征地证明。
(二)具有大田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
1.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的人员:提供乡级(含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的证明材料或卫健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持《残疾人证》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3.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乡级(含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
(三)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福建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名制数据库查询。
上述人员需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二寸彩色相片1张、相关就业困难类别证明材料,于2025年7月14日前到县劳动就业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后,方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4日。
2.报名地点:大田县劳动就业中心服务窗口(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4层)。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拟报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三份),提交二寸彩照3张、拟报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报给各用人单位。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统一定在2025年7月15日至17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的,面试合格者给予招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以上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招录,择优选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劳动力。面试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4月1日起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由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县人社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对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按单位实际负担部分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大田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招用人选确定后,因自愿放弃等原因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未完成招聘的岗位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八、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投诉。
报名咨询电话:县劳动就业中心7222245
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信息表)
举报投诉电话:722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