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及《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6〕230号),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30号等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现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乡镇专职消防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乡镇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1人,男女不限
(三)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2007年7月之间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曾从事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或退伍人员、警校毕业生优先;
4.持有A1驾驶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无刺青纹身,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四)工作内容:
根据农场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安排。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二、福利待遇
工资面议,缴纳五险。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龙海双第华侨农场安办;联系人:张伟强;联系电话:18850291185。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属退伍人员的)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纸质版)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采用面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