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闽江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风景宜人秀丽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具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公开招聘编制内体育教师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专业要求: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需在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8.报考者需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公体部工作邮箱:mjugtb@163.com,邮件以“应聘体育教师岗+专业+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包括:
(1)《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等获奖证书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但须先提交个人承诺书。
3.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阶段。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考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5.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在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学校规定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8.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83761116(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501(闽江学院公体部)
人事处联系人:林老师
公体部联系人: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