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3人3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福建省杂技团、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等6家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舞蹈演员(岗位序号01、02)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在199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杂技演员(岗位序号01)年龄要求为16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在1999年5月至2009年5月期间出生);闽剧演员(岗位序号01、02)年龄要求为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9年5月期间出生);京剧演奏员(岗位序号10、11、12、1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越剧演奏员(岗位序号01、02、0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其余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其中,2025届毕业生(含2025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7、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5月份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2025年福建省省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至2025年5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5月16日8:00至5月17日16:00登录福建就业网按要求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
1、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为100分。设置技能测试合格指导线70分。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详见附件3《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要求及考试相关注意事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技能测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技能测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专业方向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及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应书面承诺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方向证明,其中2025届国内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除书面承诺还应提供打印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信息推送
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八、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相关任职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察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报主管部门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须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根据本招聘方案第一条“基本条件”第5点“2025届毕业生(含2025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若该部分报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公示及聘用核准等环节递补参照上述做法。
九、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来电来函说明情况,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3、有关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报名、考试要求。
(2)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技能测试要求考生自备的考试用具。
(3)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福建省歌舞剧院:0591-88593029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0591-87555845、87533345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0591-87854553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0591-83773736、83776223
福建省杂技团:0591-87853427
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0591-87645035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福建省杂技团、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实施,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591-8711816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0591-87117736;
附件: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2025)》
2.《2025年福建省省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3.《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要求及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福建省歌舞剧院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
福建省杂技团
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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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福建省省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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