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国家级赣江新区核心区、鄱阳湖之滨、庐山南麓的共青城市科教城。占地面积8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是一座充满“书香、人本、青春、绿色”气息的美丽校园。
学院创办于2001年5月,是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融教育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八大学科为一体,设有10个二级教学院、4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继续教育,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
各类专任教师近600名,60%以上拥有高级职称,9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一批教师入选省、市人才工程项目,一批教师当选省、市学术团体负责人,一批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积极探索科研项目管理新模式,高水平科研成果显著增加。在全省独立学院首创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一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等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所有岗位均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双证)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所有岗位应聘者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除特别标注外,需求专业均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考);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以上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6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除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招聘条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班级班长、团支书。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http://zp.jxsdky.edu.cn:8898/zp.html#/进行注册并报名。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事招聘报名表》(根据应聘岗位填写附件2或附件3,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
(5)《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4,需本人手写签名);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7)非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等择业期证明材料;
(8)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
1.诚信报考。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在笔试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所报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官网人才人事版块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含紧缺岗位),未达以上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不含紧缺岗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考核中出现违纪等情形,成绩按零分计算。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若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机会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考核总成绩计算及排序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遇考核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笔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符合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官网人才人事版块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
1.心理测试。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核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同分情况,则加试一场,再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心理测试须在学院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4.公示。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官网人才人事版块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递补。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与学院签订入职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二)入职后可享受学院相应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享受购买学院共青校区有产权的福利房政策;享受教职工子女就读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当年相关政策。
(三)入职后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内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入职后未满服务期离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辅导员岗入职后需根据学院安排承担相关管理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以后续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联系电话:
魏老师:0792-3561703
戴老师:0792-3561705
2.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8号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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