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2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8号)和抚州市人才招聘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部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或在2026年8月31日前能如期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体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5)。
涉及跨省就业的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如被聘用还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生公费教育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8号)文件要求,填写跨省就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核批准手续才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工作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2.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报名,网上报名后,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1日17:00,应聘考生可下载《网络预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将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874505422@qq.com。
3.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网上预报名考生)请下载《现场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带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资格审查
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11:30。
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现场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若暂未取得,需提供如期取得承诺书,详见附件4);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⑤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⑥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⑦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诚信报考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附件4);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其它材料,如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安排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②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考官就学科专业问题进行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方面能力。面试答辩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联络员引导下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答辩。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与签约
(一)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素养要素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若有入闱拟招聘考生在工作期内(12月24日上午12:00前)放弃,可由用人学校提出,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在同岗位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二)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由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招聘与管理
1.资格审查。2026年8月31日前,由市教体局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进行聘用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岗位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入闱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聘用管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教育部实行6年服务期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
1.抚州一中:胡老师13879493878;
2.临川一中:杨老师13407947141;
3.临川二中:曾老师18807040573;
4.监督电话:抚州市教体局:0794-8263403;抚州市人社局:0794-82221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