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共南城县委办公室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社区工作力量配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7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2.①具有南城县辖区内户籍的,户籍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前;
②户籍不在南城县辖区内,但配偶是南城户籍的;
③户籍不在南城县辖区内,配偶户籍也不在南城,但夫妻一方在南城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的(须夫妻一方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盖章);
④原户籍在南城县,但因考入高校或参军入伍,户口迁入学校或驻军所在地,毕业或退伍后未迁回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南城县人社局和县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上或委托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请带好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名材料请自行准备,报名现场不提供打印和复印等服务。
报名地点:南城县人社局四楼417室(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插入电子照片,输入内容后双面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不是南城县户籍的,提供配偶(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的户籍证明或在县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因就读高校(或参军入伍)将户口迁出后未迁回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纸质照片5张。
(4)中共党员必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6)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2.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4.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四楼402室。
本次考试不进行面试。
(五)体检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退役军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逐项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最终按1:1确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中考生因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并在合格线内的,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工资按标准的80%发放。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参照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其他事项
(一)将参加考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南城县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2年内有效并候聘优先,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退一补一”,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二)本公告由南城县委社会工作部、南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县委社会工作部:0794-7252009
2.考务咨询电话:县考试中心:0794-7222223
3.监督投诉电话:县人社局党组:0794-7254548
附件: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城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2月1日
坚定不移打好“工业发展强攻战、项目建设大会战、乡村振兴提升战、优化环境总体战”,持续打造新质生产力示范县、坚定做优做强县属国有企业,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城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来源丨南城发布综合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南城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丨官怡
责编丨吴国龙
监制丨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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