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8号)和《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16号)等通知精神,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计划面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1)为准;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5.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条件 |
招聘 专业 |
招聘 人数 |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 |
学前教育教师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
学前教育 |
1人 |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
(三)报名地点:抚州市教育体育局207办公室;
(四)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底色不限);
2.抚州市招聘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
6.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四、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形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9日;
2.面试地点:抚州市教体局一楼信息指挥中心。
(二)面试形式及时限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限为10分钟。
(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第一项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以此类推)。考生面试总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1.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规定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教育部实行6年服务期的要求。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