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基层分院中公开选调一批服务期已满的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充实到县直分院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对象
在全县基层分院工作服务期已满的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
二、公开选调名额
根据县直各分院工作实际需求及事业编制空额情况,本次在全县基层分院公开选调8人。(详见附件1)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德、能、勤、绩、廉表现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4.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调资格
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级以上(含)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信访反映尚未查结的;
5.档案存疑,未调查核实清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三年出现年度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两个月的(不含法定假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总院综合办(县妇保院分院10楼1002室),联系电话:0797-572188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1)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2025年公开选调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备案表;(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1.由县卫生健康总院、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2.领取准考证: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总院综合办(县妇保院分院10楼100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总院组织人员对选调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重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总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加分。获评省、市、县级个人荣誉称号,每次分别按4、3、2分奖励,获得县级主管部门个人荣誉称号按1分奖励;取得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分别按3、2、1分奖励;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度加1分,上限3分;加分合计不超出10分。
考试、考核、加分共计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占80%,考核占10%,加分10分。即考试成绩×80%+考核得分×10%+加分=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已确定的拟调动人员,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调动资格,选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成立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2025年公开选调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总院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为成员。
(二)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把好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选调过程中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本方案仅为2025年度公开选调方案,2026年后仍将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公开选调。具体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