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个岗位
根据《樟树市2025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招聘17名动物防疫专员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动物防疫专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聘(男年龄59岁以下,女年龄54岁以下):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协防(协检)员;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招聘名额
在17个乡镇(街道、场)特聘17个动物防疫专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符合特聘条件的,填写《樟树市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附件),并提交学历证书和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写明所在单位岗位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地点:樟树市农业农村局103室畜牧水产股,联系电话:0795-7333561。
2.考试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3点,地点: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地点待定)。
四、录取与公布
1.公示。根据技能考核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合同,聘用人员应当按期到岗,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3.补录。因个人放弃或资格不符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递补。递补人员的公示和聘用同前述规定。
五、工作范围
1.为市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市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5.为我市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6.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六、服务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1年。
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七、补助费用及经费来源
动物防疫专员补助费用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
樟树市2025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 年龄
|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 现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
|
|
|||||
| 工作经历
|
|
|||||||
| 股室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