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市国家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切实加强全市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选聘14名思想品德优、教学理念新、业务素质高、教研能力强的教学骨干为专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二、选聘范围
龙南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
7.本人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教师业绩中的教学成绩均在本校排名前30%,近两年师德表现合格以上,由当年所在学校审核提供证明。(必须注明:本校当年共有多少教师,该教师当年教学成绩在本校排名第几,标注在前30%、还是20%、10%,以利报名时评分。)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教研员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曾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
3.县级及以上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含成员)、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其中一项);
4.现场课堂教学曾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等次;
5.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科研机构市级以上立项审批并结题的课题;
6.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计划培养对象;
7.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3000字以上独撰论文(含《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
8.担任过县兼职教研员;
9.曾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名次;
10.入选国家教育部“万人计划”;
11.参加过赣州市级以上讲座。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
2.经历:具有6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3.资格:具备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研员需二甲以上)。
四、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选聘”的原则,选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示、组织考察、上报审批、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8日一天。
报考教师扫码下载填写《龙南市专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2.报名地点:龙南市教育体育局509室,联系电话(07973559575,15879711000,13517072002)。
3.注意事项:
(1)个人业绩相关材料现场评分确认签字!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职称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捺印,并标注“与原件无异”,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
(4)原则上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岗位数2倍以上。
(二)选聘方式
选聘分个人业绩和面试两部分。
1、个人业绩(100分)
评分标准参考如下表↓↓↓
(试行,现场报名时凭原件现场评分签字确认)
2.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备课时间20分钟。
(4)面试时间2025年8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者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
个人业绩、面试成绩按7:3比例,个人业绩、面试和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对象决议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考核对象(同一学校原则上最多聘任2人,超过2人的学校,按照同校报考人员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四)公示考核对象
将拟聘对象在“龙南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示。
(五)组织考核
市教体局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选聘。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替补。
(六)上报审批
将确定的选聘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选聘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再受理。对公示期间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
1.拟聘用者试用期一个学期(从2025年9月开始计算),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期间,所聘人员除行政工作以外的日常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在编制学校办公,开展县级专职教研工作。
3.聘用期间,所聘人员职称和岗位晋级在原编制单位评聘,其教学成绩得分按编制所在单位前列30%教师的平均数计算,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
4.聘用期间,所聘人员开展教研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及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由选聘单位按标准予以报销。
5.所选聘的教研员符合人才政策条件者,享受人才政策不变。
6.所选聘的教研员评优评先由教研室根据教研员综合评价结果以及评优评先名额进行推荐,其结果反馈至教研员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运用。
7.在职称评聘时,专职教研员第一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层级计分;第二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中小学校(幼儿园)副校(园)长层级计分。
五、选聘工作纪律
参加选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干扰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选聘由市纪委监委驻龙南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97-3521810(市教体局办公室)。
龙南市教体局
2025年8月27日
编辑:左晋
一审一校:温胜春
二审二校:钟志勇
三审三校:赖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