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柴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柴桑区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柴桑区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4.已在柴桑区卫健系统内就职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考试,如已离职,需开具离职证明,方可申报;
5.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6日)。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所有环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请带好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和承诺书(上传材料为真实的承诺书)上传至邮箱93419935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
联系方式:吴老师(18720156776)
2.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上午8:00至2025年8月22日下午17:00截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柴桑区总医院人力资源与运营管理部(柴桑区人民医院院区新感染楼一楼);
4.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2,附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或附近6个月内电子照片)、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满足报考条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历的提供学历注册备案表)、提供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原单位盖章)、职称及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笔试、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总医院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环节。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点设在柴桑区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第三会议室。
2.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三基理论及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合格线以同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为基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按照招聘岗位实际人数入围,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入围面试。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考生成绩达到笔试平均分,该岗位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确定递补入围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入围面试。若无人达到平均分,则不予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九江市柴桑区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九江市柴桑区总医院公众号另行公布。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已通过面试公告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岗位面试平均分,若高于平均分,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否则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各招聘院区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其他有相关资质的院区实施。体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九江市柴桑区总医院负责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招聘院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组织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市柴桑区总医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聘用。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监督
整个招聘考试、录用按照《九江市柴桑区自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执行,相关招聘公告及信息在九江市柴桑区总医院公众号发布,全过程接受总医院纪委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