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文员各1人。
二、工作职责
1、服从单位管理及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能熟练驾驶大货车和大巴车,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3、文员岗位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管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及文字功底的优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报考驾驶员岗位,要求男性,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A2驾驶证,年龄25至55岁;报考文员岗位,要求女性,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年龄20至40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预报名,报名材料直接发送电子邮箱:jxsycshwc@163.com。
报名以考生实际到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11:30,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袁州区环城南路577号宜春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楼办公室
报名对象请携带①报名登记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置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8月26日9:00-11:30。
2、面试地点袁州区环城南路577号宜春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楼会议室。
(四)聘用
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编外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用工单位可单方予以辞退处理。
(五)工资待遇
1.驾驶员
工资标准为每月3600元,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文员
工资每月3000元,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六)其他
(1)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招聘方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面试;已参加报名和面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实际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宜春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95--3272294联系人:蔡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