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相关条件的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1.岗位及任职要求
2.本次招聘年龄及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资格证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报名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地点:安福县卫健委307室
6.联系方式:0796—7635002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以及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现场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岗位。新聘任公益性岗位具体工作由卫健委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聘用人员服从工作安排。
2.相关待遇。选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单位实际,参照安福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安福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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