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2个岗位
鉴于永修县涂埠镇、丰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县委两新工委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因退休、离职等因素出现空缺,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空缺的8名社区工作者岗位及1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进行补录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逢岗必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4、年龄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等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出具中国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6、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7、热爱社区和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劣迹前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过频繁或长期的逾期记录及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招聘人数 |
1 |
永修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
1、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3、其他要求:报考对象本人、父母或配偶至少一人具有永修县户籍(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为准),或本人、父母或配偶在永修有房产(以相关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等为准);
4、其他说明:涂埠镇招聘7人,永修县丰安街道办事处招聘1人,按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自行择岗;
5、加分项目: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在永修县内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社区(村)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1年以上经历加1分,2年以上经历加2分,3年及以上经历加3分(由所在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开具证明);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1分。 |
8 |
2 |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
1、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3、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应具备两年及以上党龄),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报考对象本人、父母或配偶至少一人具有永修县户籍(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为准),或本人、父母或配偶在永修有房产(以相关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等为准);
4、加分项目: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在永修县内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社区(村)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1年以上经历加1分,2年以上经历加2分,3年及以上经历加3分(由所在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开具证明);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1分。 |
1 |
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永修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ID:yxxwsgb)及永修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ID:yxrsrcw)等平台发布,并通过“永修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及永修人事人才网发布后续公告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6日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永修县社区工作者及党建指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中表1及表2),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xrsrcw@qq.com,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满足加分项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表格相应处填写内容体现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表未填或填写内容和上传材料不能满足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本人、父母或配偶至少一人具有永修县户籍(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为准),或本人、父母或配偶在永修有房产(以相关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等为准)的证明;
(4)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5)《永修县社区工作者及党建指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江西赣江新区永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逾期未进行考试者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中共永修县委社会工作部有权根据《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报名成功后将会回复,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经核准报考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参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时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当有岗位无人报名合格时,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所有岗位均无人报名合格时,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2、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分数占最终成绩50%。
3、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好黑色字迹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4、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闱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人员名次并列时则同时参加面试。
5、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闱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情况下,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当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闱人数比例未达到1:3时,可按实际入闱人数正常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分数占最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及党建指导员储备库(保留一年),社区工作者及党建指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六)最终成绩
1、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七)入闱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最高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相同时,由中共永修县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最终入闱情况。
2、对于入闱人员数量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修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及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情况,可从最终入闱考生中,按综合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一)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工资按照永组字【2022】34号文中规定的,试用期发放基本报酬,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
(二)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试用期工资按照九组字【2022】20号文中规定执行,试用期发放基本报酬,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
五、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一)岗位咨询电话:0792-3176966、13697027225张女士(微信同号);
(二)政策咨询电话:0792-3088086,中共永修县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永修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永修县委社会工作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