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2个岗位
根据《抚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实施办法》(抚人社字〔2023〕27号)规定,现将崇仁县2025年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2个岗位,计划招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崇仁县2025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年龄条件。岗位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79年7月16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和学历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3.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其中,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4.辅修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6.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
7.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报考人员取得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时间须在报名结束之日前。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至2025年7月24日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进入报名系统(https://zczp.ikaowu.com/exam/1402),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及相关报名材料提交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00分,总分2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待成绩分数出来后公布。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若达不到此比例,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发布、崇仁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面试。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发布、崇仁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发布、崇仁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仁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岗,从报考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二)聘用。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2.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3.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属国企员工储备库(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储备库中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聘对象,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六、其他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和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调查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崇仁县黄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9194942093;
崇仁县工业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817893192;
崇仁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7807946798;
崇仁县融媒传媒有限公司:18379445689。
政策咨询电话:崇仁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0794-6371228。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机关党组:0794-6332426。
技术支持电话:19044599955。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