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
为确保余江区第七中学、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正常开学,现面向区内农村学校选调30名教师到余江区第七中学、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编办、教体、人社、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选调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选调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余江七中10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美术1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体育2名;
城区幼儿园20人:其中余江一园5人(含四青幼儿园3个,城东幼儿园2个),鞍南幼儿园9人,六中附属幼儿园6人。
四、选调范围
1.余江七中面向余江区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
2.城区幼儿园面向余江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在职小学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上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资历条件
1.报考余江七中学历、教师资格证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城区幼儿园学历、教师资格证条件:
选调对象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以上学历材料,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打印);
3.年龄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3.资历条件:特岗教师须工作满六年(即2019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教师须工作满四年(2021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他在职中小学教师须工作满五年(即2020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5年7月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跟岗学习人员须双方单位校长签字同意并盖章);
(6)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2)试题类型和分值:中小学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相应科目的专业知识40分、新课标知识及运用(2022年修订版)30分、教学设计30分。
幼儿园笔试题类型和分值:幼儿园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0分,综合素质30分,幼儿园语言活动设计40分。
笔试教材:余江七中采用余江区现行中小学各个年级所使用的教材(按岗位分别对应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
笔试教材:幼儿园采用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内容包括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2025年7月27日,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四)考核、选岗、录用
1.余江七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有总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取新课标知识及运用和教学设计合计得分高者,若新课标知识及运用和教学设计两项合计得分仍相同,取教学设计得分高者。
2.幼儿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有总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取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合计得分高者,若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合计得分仍相同,取活动设计得分高者。
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3.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核或函调,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4.选岗:幼儿园选岗按上述入闱考核排序办法,由高至低依次选岗。
5.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拟定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选调教师待遇
1.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任合同。
2.余江七中选调教师调动后重新办理聘任手续,享受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原工资待遇。
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调动后重新办理聘任手续,享受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按幼儿园教师工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八、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01—5889305
区委编办:0701—588976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区教体局:0701—588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