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萍乡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参加就业见习并签订协议之日起2年内)。
(5)16-24岁(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
(二)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 |
人数 |
期限 (月) |
见习条件要求(学历、专业) |
1 | 见习 护士 | 临床护理工作 | 7 | 12 |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 |
2 | 见习 医士 | 超声科心电图操作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者医学影像专业。 | |
3 | 见习 技士 | 彩超报告员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二、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协议书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6日,联系电话:0799-63305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萍乡市中医院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楚萍西路10号B栋2楼)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护士资格证、已办理失业登记和电子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失业登记和就业创业证可在线上赣服通人社专区或线下各乡镇就业之家(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个人申报表》。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用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分别占总分的50%、50%。
1.理论考试: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理论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学员。
(五)体检
拟录用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学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见习手续。
(六)见习管理
1.见习期限为12个月。就业见习不属于正式招聘,见习者与医院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2.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规定发放见习补助,标准为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医院予以餐补,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签订《萍乡市中医院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15个工作日及以上,生活费按整月发放,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予发放。
4.见习期满,医院根据工作表现出具《萍乡市中医院见习学员见习鉴定表》,由见习生自行保管。见习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提供见习鉴定。
联系电话:0799-6330083、6330551
联系科室:护理部、人事科
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个人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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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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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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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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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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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否享受过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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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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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申报单位选定后是否同意被再次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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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见习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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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
1.以前享受过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募人员范围。 2.同意二次推荐人员,在未被申报单位录用的情况下,将被纳入青年人才储备库,推荐给岗位未录满的用人单位择优选定。 3.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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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