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0人
为满足安福中专综合高中部、城区中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以及县城周边学校教学需求,决定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调140名教师到县城和县城周边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对象
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且符合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男性48周岁及以下、女性43周岁及以下(即男性1976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师德考核(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均在“合格”及以上。
5.报考安福中专综合高中部岗位的须任教年限满2年及以上,报考其他学段岗位的须任教年限满3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应转正后任教年限满3年方可报考(任教年限以2025年9月核算,且须2022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其中特岗教师须2019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代课、民办学校等任教时间均不计算在内,外县市在编任教经历可计算在内。
6.报考高中阶段岗位的教师(安福中专综合高中部):全县所有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学科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报考城区初中阶段岗位的教师:全县所有小学阶段和乡镇初中阶段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岗位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8.报考城区小学阶段岗位的教师:全县乡镇小学阶段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岗位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9.报考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全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乡镇小学阶段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10.报考县城周边学校岗位的教师(横龙初中、枫田中学、太平中学):全县所有小学阶段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岗位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还处在处分期内的;
2.正接受组织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选调情形的;
6.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个工作日以上的;
7.2024-2025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8.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一次“合格”以下等次人员(参加工作第一年所评定的考核等次除外,原“三支一扶”服务期内需提供相应年度的考核材料);
9.学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至附件5(若在2025年县域内选调教师中,有城区小学、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至高中阶段岗位或城区小学、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教师选调至初中阶段岗位,则该教师原编制所在学校可在当年教师选调学科岗位中相应增加对应任教科目选调岗位数)。
五、选调办法
(一)选调办法
1.①高中阶段教师岗位:以选调教师本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上加分分数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分数(总分6.5分封顶)。②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阶段教师岗位:以选调教师本人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数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加分分数(总分6.5分封顶)。
2.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报考高中阶段岗位学科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者优先,报考其他学段岗位学科的,则担任班主任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如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提交会议研究。
(二)加分项目(总分6.5分封顶)
1.年度考核(1.5分封顶)
以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计0.5分,合格计0.3分。
2.个人业绩(5分封顶)
按综合荣誉、业务获奖和其他获奖三项计分,满分5分,其中综合荣誉占2分,业务获奖占2分,其他获奖占1分。(荣誉及获奖加分限近三年度,即从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止,所有荣誉及获奖均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界定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未续聘的无效)。
(1)综合荣誉(2分封顶)
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名教师、教改先进个人、教学能手、最美教师等)、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最美班主任等)、先进教育工作者(名校长、最美教育工作者等)、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十佳师德师风标兵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综合性荣誉,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不累计加分。
(2)业务获奖(2分封顶)
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含教师基本功和技能)竞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6分,三等奖计1.2分;省级一等奖计1.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8分;市级一等奖计0.8分,二等奖计0.6分、三等奖计0.4分;县级一等奖计0.4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重复、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折半计分。
(3)其他获奖(1分封顶)
代表县教体局参赛获奖加分:代表县教体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级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8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市级第一名计0.8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3分;集体获县级第一名计0.5分、第二名计0.3分、第三名计0.1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不同层级不累计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填写《安福县2025年县城和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交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在编在岗教师若同时报考高中阶段、初中阶段(或城区公办幼儿园)、城区小学阶段相应岗位,并相应岗位均能录取,则录取时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岗位,然后再优先录取初中阶段(或城区幼儿园)岗位,相应岗位均往后依次递补。
2.编制所在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逐项审核《报名表》填写信息。在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内“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25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县教体局一楼106室),同一学段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并且乡镇初中岗位和城区初中岗位两者只能选一个报名:①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相关加分项目原件和复印件(含师德考核材料);⑥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教龄年限、班主任工作经历等);⑦1寸免冠证件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和准考证);⑧其他佐证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材料,可提供招生简章或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或学籍表等。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校既要考虑本校师资的需求,又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选调考试。按安编发〔2024〕19号文件所核定的编制数,各校根据实有编制数情况,对教师的选调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多于核定编制数,原则上报名教师数不得少于实有教师与编制数之差;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少于或等于核定编制数,报名教师数可不超过实有教师数的10%,具体视情况而定。选调完成后,根据《安福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实行意见》相关要求,如学校教师工作量未能达到规定标准,则采取把富余教师调往其他乡镇学校任教等方式,逐步优化学校师资结构。
5.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并于7月17日到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06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学校须指定专人对所有参加选调考试教师的各种信息、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考生今后3年内(2026年、2027年、2028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笔试
本次笔试工作与2025年公办高中教师选调笔试一同进行。
1.笔试时间:
上午:高中阶段岗位为7月20日上午9:00-11:00;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为7月20日上午9:00-11:00。
下午:初中阶段岗位为7月20日下午1:00-3:00;城区小学阶段岗位为7月20日下午3:40-5:40。
2.笔试地点:安福县第二中学(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值与内容: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85分,教材分析及处理、课程标准共15分)。笔试时长120分钟。
4.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中阶段岗位为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初中阶段岗位为初中及部分高中阶段内容,小学阶段岗位为小学及部分初中阶段内容,幼儿园岗位为幼儿园阶段内容。
5.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笔试结束后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初中阶段岗位:小学教师报考了初中阶段岗位的,将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分数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尾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比例岗位的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将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录用初中阶段教师时,初中阶段在编教师笔试成绩与加分分数的总得分未排在选调岗位计划数内的不予录用。
2.高中阶段岗位:小学和初中阶段教师报考了高中阶段岗位的,笔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笔试且符合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尾名次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比例岗位的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方式及要求: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以我县初中、高中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为依据,初中阶段岗位的面试范围为初中阶段相应科目起始册别内容,高中阶段岗位的面试范围为高中阶段相应科目起始册别内容,主要考察面试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4.面试时长: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
5.面试其他事项:另定,详见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
(四)成绩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报考教师总成绩可自行通过相应网站和公众号查询。公示期间如有拟录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拟录人员名单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
(五)选岗录用
拟录用人员分学段学科按相应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某一岗位拟录用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选调数时,则该岗位所有学校计划选调数将按比例同时进行核减。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若成绩公示后放弃选岗者,今后3年内(2026年、2027年、2028年)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并取消下一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因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
(六)录用管理
1.所有成功录用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阶段的教师可直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同时设置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之后,由其任教学校依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2.高中阶段岗位:选岗学校实行考核录用管理,选调录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录用考核且设置为期一年(学年)的试用期(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任教)。试用期结束之后,由选调录用学校依据教师一学年的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人员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由选调录用学校向安福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七、有关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行为,取消选调资格,今后3年内(2026年、2027年、2028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县纪委县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参加选调教师应自愿承担职称低聘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4.咨询与监督联系电话:0796-7624668
附件:1.安福县2025年安福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部选调教师岗位表
2.安福县2025年城区初中阶段选调教师岗位表
3.安福县2025年城区小学阶段选调教师岗位表
4.安福县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选调教师岗位表
5.安福县2025年县城周边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表
6.安福县2025年县城和县城周边学校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
安福县公开选调教师专项工作小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