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72人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7.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3日-2007年6月12日出生),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90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和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经政治考核合格,且具备前款第6项、第7项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二)接警员(限男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3日-2007年6月12日出生)。具备通信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90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8.能熟练运用office、PS等办公软件。
9.会说本地方言、普通话发音吐字清楚。
10.同等条件具有接线员、话务员工作经验、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的优先。
(三)消防文员(会计岗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3日-2007年6月12日出生)。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
8.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四)消防文员(宣教岗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和文秘等相关专业。
7.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3日-2007年6月12日出生)。
8.有广播电视、报社、新媒体等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战斗员、驾驶员、接警员按60%计入总成绩,会计、宣教岗位消防文员按30%计入总成绩)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4.三个体能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战斗员、驾驶员、接警员以及男性消防文员项目为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测试总分25%)、4X10米折返跑(占体能测试总分25%);会计、宣教岗位女性消防文员岗位的项目为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33.3%)、仰卧起坐(占体能测试总分33.3%)、跳绳(占体能测试总分33.3%)。
应聘人员三个体能考核项目中有任一考核项目未取得最低成绩的视为体能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二)面试(战斗员、驾驶员、接警员岗位按40%计入总成绩,会计、宣教岗位消防文员按70%计入总成绩)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一并入围)。岗位比例不足1:3,成绩有效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支队统一组织,每名面试对象限时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面试考官的平均成绩为面试得分。其中接警员、会计、宣教员在面试前需完成对应岗位的实践操作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掌握相关报考岗位技能、办公软件操作、公文写作等相关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超出应聘单位招录计划的人员将进行调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安排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有1次机会,不得申请复测。
体检结果不合格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均不予聘用。
(四)政治考核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列入政治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应聘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治考核不合格出现的招聘缺额,视情递补。
(五)公示录用
1.聘用单位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环节综合成绩和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不少于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转正手续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轮休,原则上每月休息5-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结果将通过邮件形式回复发件人邮箱: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62743939@qq.com
(二)联系人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和报名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
3.有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会计岗位资格证、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提供相应证件的扫描件。
4.有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役证书、退出证明扫描件。
5.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
上述资料按序号统一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发到报名邮箱。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5年7月5日12时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除体检费由招聘对象直接交给医院外,本次招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