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8人32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录)、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8月聘用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干部职务。主要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备注,供审核人员进行报考条件确认。否则视作不满足报名条件,审核不予通过,责任考生自负。
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6届毕业生。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2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3日16:00。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0513-68902234。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4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4日17:00。
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4︰00~16︰00。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7日09:00~12月19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五)笔试
笔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入学通知书等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所有外文材料均需译成中文版);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另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须在报名前取得);
(6)本科阶段师范专业(13-17岗位除外)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
1.面试对象: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模拟上课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岗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202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人才政策。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拟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0513-68902234
监督电话:0513-81200882(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